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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方面,本是为了缓解商人们的资金的短缺,结果成了高息贷款的陷进,利息名义是两成,结果因为折变、耗羡,利息高达四到六成。
且需要以房产、存货为抵押,违约则没收资产。
如果只是这两方面倒也没什么,关键是人为的制造货物短缺,官府为抬价故意囤货,
且掌控着中小商人进货的凭引(许可证),数量受严格限制,而官商勾结的‘扑买’商人可获得特权。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
不,还有更奇葩的,商户申请交易需贿赂吏员,办一张市易凭证需‘纳例钱’五到十贯,且收购时大斗进,小斗出,两者相差近四成,何等可怕。
这些都是官方机构干的,你敢信?
而百货供销社和皇家银行就不一样了,皇家银行的利息不像青苗法那么高,远远低于,更没有那么残酷的没收。
百货供销社更不会去强制收购中小商人的货物,然后再高价卖出,也不是中小商人的进货地,更没有掌控市场的议价权。
而是以高品质、高服务、集中采购等优势吸引客人。
如果商人囤积抬价,百货供销社以近乎赔本的价格去倾销,将囤积货物价格打下来。
当然了,也不一定会赔本,因为所有供销社是联营的,拥有大明所有的进货渠道、库存以及最快速的配送方式,成本肯定低于商人。
一个商人或者一地商人怎么可能是朝廷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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