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教育制度
暂缓执行期间,仍保留国子监和各地书院,至公主十五岁生辰后朝廷将废除国子监和各地书院,在全朝最小范围县辖内开设学院:包括幼稚院、义务制教育院、大学普及教育院、继续深造教育院。朝廷也将在此期间,培养足够的师资人员。无论男女凡年满5岁者皆需入学,朝廷将按不同阶段收取不同费用(详见开放学院时公布):
(一)满5岁者,必须入幼稚院完成一年启蒙教育。
(二)满6岁者,入义务制教育院十五年完成十二年义务制教育。
(三)满20岁者,自愿入学大学普及教育院,十年内完成四年大学普及教育。
(四)满30岁者,自愿入学继续深造教育院,十年内完成六年继续深造教育。包括:硕士、博士、博士后。
注:1.此制度从实施起,不分男女凡年满5岁者皆需入学,并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
2.此制度开始实施后,30年后大理国基本上都可念完大学,至少念完高中。
3.学院入学时间为上六休一,另分上半学期、下半学期、寒假及暑假:
(1)上半学期:每年九月初一至十二月十五。
(2)下半学期:每年二月初一至五月三十。
(3)寒假:放假一个半月(十二月十六至正月三十)
(4)暑假:放假三个月(六月初一至八月三十)
&nbs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