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官。全国上下文武官员之“缺”数以十万计,每个位置都有或多或少的陋规和常例的滋养。这种断言涉及十余万职位,很难证实,但我们可以试着证伪:看看最清苦最没人爱干的官能不能得到陋规和常例的滋养。据说,明朝最清苦的官是州县级儒学教官。《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六开篇道:“天下的官随你至卑极小的,如仓大使、巡简司,也还有些外来钱。惟有这教官,管的是那几个酸子。有体面的,还来送你几分节仪;没体面的,终年也不来见你,有甚往来交际?所以这官极苦。”
话虽如此说,作者接下去却讲了一个学生当了御史,老师去看望,众人为了巴结御史纷纷巴结御史的老师,那清苦教官竟然得了二千两银子的故事。这套陋规也是有名头的,属于“打秋风”名下的“撞太岁”。这就是说,教官的座位下即使没有固定潜流的滋润,未必没有间歇泉或季节河的接济,而季节河的来源最终也是众贪官污吏搜刮的民脂民膏。再说,《二刻拍案惊奇》说得也不全对。教官与学生的关系能够影响助学金的发放,这就生出了私下的利益交换。更何况那“几分节仪”也不能不算常例,不过尺寸小了点而已。在这些私人性的交易中,教官出售的实际是国家财政的教育拨款,还有升官发财的才能——最终仍要由百姓付钱。
我们再说说“官吏役”中的吏。吏员之“缺”的数目,在名义上要比文官多一倍以上,实际数目却可能多出三倍五倍甚至十倍。这些严重超编的吏员靠什么生活呢?中央财政的地方存留中没有他们的位置,少数在中央财政安排中有位置的吏员,名义收入也少得可怜。但他们的生活却很不错,并不比如今县委县政府的中层干部的自我感觉差。他们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收取陋规和常例的机会也多得多。
我在《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册)读到过《巴档抄件》中的一封揭发信,清朝一位户房书吏因内讧而把这个位置上每年的陋规常例条分缕析地开列出来,结果,总数大得吓人:巴县户吏彭泽膏每年可以吞蚀银子一万六七千两。其中最主要的源头是巴县每年的田土房屋牲畜等交易的契约,总价值约一百数十万两。按照惯例,每百两收三钱契税,税率是千分之三。这就有四千两之数。这笔钱用来支付众吏役的伙食费已经绰绰有余。而这位户吏每张契约又另收银子一两二钱。巴县每年一般能有三四千张契约,仅此一项,一年又能多收三四千两银子。
最后要多说几句官吏役中的役。差役之缺(正役)的名义数量已经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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