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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步头人,难道要均被任命为平起平坐的县令?
还有,这两个县的驻地毗邻,如今各自化作县,县界该如何去划分,草场、水源又应该如何去分配?
如果太照顾那个中大型部族,那这和过去,信奉拳头至上,信奉丛林法则的草原有什么区别?
如果反而照顾那个小部族,那这又岂不是罔顾事实?
而且这些,都还只是最不起眼的问题,不过就是需要扯皮、商措就能解决。
真正麻烦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些游牧部族,真正被化做‘县’,而不是仅仅只将原先的游牧部族,换上一个‘县’的名字,实则确实换汤不换药?
汉家的郡县制,实在严格控制人口流动,将天下以‘郡’为单位划成许多分,再以‘县’为单位,将郡从内部进一步划分,才能显现出效果。
那在草原上,郡县制又该如何推行?
也按地域划分?
底层百姓民的人口流动怎么办?
和汉地一样,严格控制人口流动?
还是听之任之?
很显然,两种做法均不可取。
——对待草原游牧之民,去搞人口流动控制,显然是在挖游牧之民的生存根基。
在草原控制人口流动,等于说是让游牧之民无法‘游牧’,只能在这落后的古早时代,在贫瘠的草原转变为‘畜牧之民’。
对汉家而言,游牧之民变成畜牧之民,当然是好事。
但对于这个时代而言,这并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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