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大明实行实物税,有开国之初不得已的情由,也受困于当时的技术条件。
再之后,便是历朝历代的老毛病:治国要依靠士绅,便要优待士绅。学而优则仕,官员队伍里虽有理想主义者,但既然天家本身也是视国为私产,又凭什么去指责官吏们的私心?
所以久而久之,总体上大家都蛀国。虽偶有王安石、张居正这种强人出现,最终也不过治标不治本。
这治本之策,本就要触及天子、触及天家之利。
现在朱常洛肯面对这个问题,改革至少没了最难以面对的难题。大义之下,官绅家私利难道还比得过天家之利?
大家尽可找别的法子来妥协,譬如官吏待遇,譬如新的机会。
总而言之,这次大政会议是要以新税制为主题,商讨出新的平衡之道来。
官与民的利益平衡之道,朝廷和地方的利益平衡之道。
所以说一切都是为了钱,变法就是变利益分配。
而大明可分配的利益一共有多少呢?
过去,大明赋税制度里的大头总是田赋,是实物的粮食。
在金花银的兑换比例里,是一两银子四石粮。
一条鞭法之后,许多地方正赋、科则,确实能以银两计数。只不过小民所得毕竟只是粮,要换银子,受一道粮商盘剥;要交银子,受一道火耗盘剥;要解送入仓入库,受一道运耗盘剥。
以万历六年为例,实际征收得到的田赋总量为两千六百六十万石余,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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