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高校。莫玉凤就从心底生气,父亲太不给力。
生气归生气,她没有气馁。都说,苦难也是人生难求的财富,几年的乡下生活,让她的生命分外有弹性。
高考,一定凭着自己的能力上大学!莫玉凤咬着银牙发狠。莫玉凤是表面很柔弱,温顺的女孩子,骨子里象母亲一样要强、叛逆。要不,当年大资本家的阔小姐,怎么舍弃优越的生活,选择进入山沟里的解放区。
文科、理科的课程,莫玉凤都很不错。让她头疼的是英语,当年在校时,学生们流行的是:“不会外国话,照样干革命,”误导了她。如今,英语成了她高考的最大弱项。
任何知识都是日积月累,厚积薄发,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英语来讲,更是这样。发音、单词、语法、音标,没有好的环境,正确的学习方法,是很难有捷径的。
在别人的启发下,莫玉凤来到了人民公园的英语之角。
清早的太阳冉冉升起,路边草丛花簇沾着露珠,有人在曲径通幽的小路锻炼身体。在偏僻的树丛空地上 ,有不少人在叽哩哇啦的对话。
有的人说话很流利,也有的人很生硬,婴儿般牙牙学语。这里有中国的大学生,急于出国的人员,也有外国来华留学,想提高汉语水平的黄头发蓝眼睛。良好的语言氛围,很容易提高参与者的英语水平。
莫玉凤就是在这里认识的匡同新。
几十年后,俩人谈起初次见面的感受,莫玉凤仍然吃吃笑个不住:鲜鱼让馋猫盯上了。
已经发福的匡同新,脑袋上设置了滑冰场。他夸张的伸开双臂,拥抱世界似的:哇塞,当时,我眼睛一亮,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一朵白云刚出岫……
莫玉凤斜篾了他一眼:谁能忘了你那时的贼样!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两只眼睛贼不溜秋的,看得人心里发毛……
两个人就是在英语之角认识的。莫玉凤是为了提高外语水平,匡同新则是另有打算。
他高人一步的是能预料以后发展,改革开放了吗,以后少不了和外国人打交道。他忙着做生意,也没忘跟着收音机学英语九百句。再就是,他的物质贸易公司,和最时髦、根底无穷厚的一个横行全国的公司挂上了钩。只是自己的资金、人际和家庭,不入人家的法眼,他急于寻找到新靠山。
凡是能到英语之角来提高外语水平的,有几个凡夫俗子?应该说这里干部子弟、知识分子的子女多。来这里,既能提高外语水平,还可能遇到生命里的贵人。抱着这个目的,匡同新来到英语之角。
两个人都相貌出众,神采不凡。荷尔蒙强烈散发的年龄段,异性之间相互注意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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