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了,他们的补偿可不是小数目。弄不好得上千万。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开除他们,等于是给自己找麻烦。原本就财务艰难的公司,要拿出这么大一笔钱等于雪上加霜。我就担心反而让公司陷入更严重困境中。”
“是这样吗?赔偿金居然会有这么高?”
宁卫民确实有点意外,不由把目光转向新上任的监事求证。
因为按常理来说一个员工薪水不过五十万日元,在他想来辞退一个人,也无非赔个两三百万的事儿。
一千万日元可真有点吓人了。
至于监事他是因为宁卫民得到提拔,当然比其他人更有忠心。
但这个时候,他也不能不说实话,说谎才是坑老板呢。
没办法,他只能实事求是,点头附和了福田荣的说法。
“是,社长,福田专务说的没错。按照相关法律,无理由辞退职工,要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支付半月工资,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且需支付三十天平均工资作为未提前通知的补偿。也就是说按照咱们皮尔卡顿日本公司成立的时间来算,如果咱们辞退那些人,最高获得赔偿的人应该能拿到二十六个月工资的补偿。除此之外,通常讲究面子的企业还会基于员工长期贡献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特别慰问金来作为感谢。如果我们也要给的话,这样算下来,就差不多是一千四百万円,到一千五百万円,才能辞退一个人。当然,这是最高标准。大多数人也就一半而已。但即使如此,平均算下来,辞掉一百以上的员工恐怕也要四十亿日元的资金才行。而且那些初创时期就加入的员工,许多人年岁已大,本身没几年也要退休了……”
“年岁大还是不老实,越是这样对公司的负面影响越大,早走一天都是好事。至于需要四十亿日元嘛。等等,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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