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廉政的好形象。
\n
于谦,字廷益,明代浙江钱塘人,明朝名臣。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刚正不阿。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围攻北京,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成为“救时宰相”,此后一直主持朝政。于谦为官5年,一直兢兢业业,不贪私利,将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间,深为后人称颂。当时官场腐败,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贪官污吏,作威作福。于谦一身正气,绝不随波逐流,他每次进京,都只带随身行装。有人劝他:“你不带金银入京,也应该带一点土特产送送礼啊。”他举起袖子笑笑说:“我带有两袖清风!”于谦身居兵部尚书,却“口不言功”,“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常被“错认野人家”。他曾作诗形容自己的床“小小强床不足伸,多年蚊帐半年尘”。他遭诬陷被杀,抄家时,竟“家无余资”。抄家时,人们见他家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定必是钱财,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于谦曾写下脍炙人口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n
海瑞(1514年—1587年),明代著名清官,举人出身,41岁入仕,初任福建南平县教谕,45岁时升任浙江淳安知县,最后官至南京右都御史。这位在历史上以敢于上疏骂皇帝而著称的大臣,也是一位享誉古今的大清官。海瑞为官,始终坚持最高的廉洁标准,除了领取政府下发的俸禄外,他绝不接受哪怕一分一毫的“灰色收入”。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历代王朝中最低的。海瑞任淳安知县时,每年的实际收入仅为1石大米,7.49两银子,60贯钞,以购买力计算,他的月薪大致相当今天的110元。海瑞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全靠这么点收入,生活水平跟现在的低保户差不多。尽管收入低到难以解决全家的吃饭问题,但海瑞依然毫无怨言地接受,完全靠工资安排生活。身为知县,他亲率仆从在后衙种蔬菜自给,当然吃不起肉。有一次海瑞为母亲过生日,买了二斤肉,这居然成了新闻,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胡总督竟以传播消息的口吻说:“听说海知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
\n
海瑞本人十分节俭,对下属也严格约束,除了严禁收受各种“灰色收入”外,连公费支出也大为减少。淳安地处交通要冲,过境官员士大夫很多。按照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3页 / 共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