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我们,我们掌握的就不止是商路。”
她转身下楼,步履坚定,衣摆掠过长阶,风起云涌。外头院中,十几名来自南溪寨的代表正在等候,准备与她签订供货协议。苏锦瑟未多寒暄,开门见山提出三条款:统一定价、优先供货、利润分配按股份划分。她以清晰账目与标准契约赢得代表的认可,气氛微妙地发生变化。
这些日子,她不再只是叶长歌身边的合作人,而是掌控实权的“岭南商会女执事”,一个代表秩序与契约力量的新贵。
与此同时,叶长歌也没闲着。他带着部分民兵巡视新加入联盟的几个村寨,了解他们的粮食、人口、治安情况,并暗中评估其忠诚度与发展潜力。在新溪村,他与一位老族长长谈至夜深,对方感慨:“你不是来索取的,而是来倾听与建设的。”
叶长歌淡笑:“我想让大家知道,联盟不是权力榨取,而是利益共赢。”他带来的是建设图纸、水利经验和农具模型。他清楚,苏锦瑟掌控的是经济主动权,而他要维护的是民心与地基。
两人分头行事,战略协同,竟构筑出一张绵密的区域控制网。苏锦瑟用商贸套牢各方,叶长歌用资源与秩序稳固合作。
一个月后,岭南商会正式发布《商盟宪章草案》,将原本临时联盟升级为有约束力的商贸共同体。宪章规定:重大贸易决策需三分之二村寨同意;银票增发需三人签署;仲裁由三寨代表组成,任何争议不许动武,只可走诉讼渠道。
更关键的是,宪章设有“战略统筹席位”一职——由叶长歌出任,统筹联盟发展节奏与安全策略。而“财务总议长”则由苏锦瑟出任,掌握银票、预算、财务拨付权。这一安排让商盟具备政治中立性,也平衡了彼此的权力。
有村寨代表曾低声问:“你们两个,谁才是真正的领袖?”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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