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八个义军新练的鸳鸯阵,士气陡然就高了起来。
作战之中,终于不用遵守“队列中不能说话”的军规了。
义军士兵憋久了的情绪也终于暴发出来了,有人怒吼:“杀啊!”
“跟着天兵们混,俺们没理由输啊。”
“天兵好厉害,转眼就杀了好几个贼子。”
“这阵形我们也练过的,上啊。”
张大树所在的那个鸳鸯阵,位置就在“天兵队”的左后方,是第二个顶到最前面的鸳鸯小队,队长是即墨县张家村里长的儿子张大郎,在张家村里也是说一不二的好汉,他统率这个鸳鸯队里的成员,全都来自张家村。
张大郎挥了挥手里的旗枪,大吼道:“杀贼!本队前进。”
队长向前,队员就必须向前……
因为戚家军规:队长如果战死,队员却没向前的话,全队都要斩首。
旗枪所指之处,鸳鸯队员莫不向前。
他们一向前,数名泼皮无赖就围了上来。
看到这个鸳鸯小队的兵器,泼皮们就不免有些轻视。
那长牌手拿的是一块门板,藤牌手拿的是一个锅盖,镋钯手拿的是个草叉,一名狼筅手拿竹扫帚……只有狼筅手张大树手里抱着一颗小树,哟,这个有点吓人,这大块头好大的力气。
双方照面,隔了还有一丈多远,张大树手里的小树就率先出手了,这棵树连枝连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