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四日,午后。
北镇抚司,诏狱。
刑部尚书刘应节、大理寺卿陆光祖、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瓒,自带木椅,令人送饭,一直守在诏狱的审讯牢房,与武清伯李伟几乎寸步不离。
小万历令锦衣卫与三法司联审,但主要嫌疑人武清伯李伟和绸布商邵方都被关在诏狱。
这意味着,锦衣卫将行使主审之权,三法司行使监察之权。
往昔出现这种情况。
三法司的三位主官几乎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
但基于上次武清伯贪墨救死刑犯,三法司未能将其绳之以法。
这让三人觉得仕途上有了污点。
故而这次憋足了劲,要使得此案公平公正,完全遵循《大明律》而行。
此案并不复杂。
朝廷拨下的二十万两白银已确定给了武清伯,二十万件冬衣的总价值又确定不高于四万两。
剩下的十六万两到底去了哪里。
武清伯李伟与绸布商邵方必然是知情者,必须要给出一个说法。
诏狱内的主审是锦衣卫都指挥佥事兼北镇抚司镇抚使曹威,副审是冯保的干儿子、锦衣卫千户周海。
二人没有丝毫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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