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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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半拉半抱的把年幼的顾谭风带走了,哭喊着的顾谭风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打着补丁的钱袋子,里面是其他人都瞧不上的几个钱币,但却是码头上那个男孩最后能给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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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哥哥真是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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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班里的那个老头告诉他,他愿意把顾谭风带走,也是因为那个男孩用了这几年的工钱帮他把卖身契从码头老板那里买出来了,否则贴钱买学徒回来这种事,戏班也不乐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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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我哪门子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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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谭风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种人,叫一句半真半假的哥就能出钱又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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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前作为兄长帮年幼的妹妹抽出了决定命运的红签,结果不过一年后,又有一个无血缘的兄长帮他抽出了另一根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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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戏班带走之后不久,就听说战争彻底打了起来,码头上几乎天天都有地头蛇之间的枪战,在那之后,他再没有听说任何的消息,说来或许也是命中注定,他在戏曲上表现出了远超常人的天赋,原以为只是收了个打杂的戏班也重视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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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谭风,你是想唱生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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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瞧着他皮相不错,便想问他要学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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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台上最打眼的是哪一个?我就学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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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台上最晃眼的,怕就是最艳丽的旦角,顾谭风先前是不喜那样花哨的扮相的,但他却想着要当戏台子上最扎眼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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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硕大的头冠,满头镶着翠色,身上戏袍的纹绣也是艳丽繁华到极致,他上台时无一人不惊呼感慨他扮相之漂亮,可偏偏就是没有当年那个男孩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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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谭风唱旦角,就是为了在日后,如果那个男孩还活着,就能第一眼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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