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怕他们或者他们背后的资本方吗?
不是的,物质利益是最容易满足的利益,也是最有效的利益,我这么做就是为自己掌握主动权,之后无论是合作也好、亦或是不合作也好,有了这些个物质利益在手,就不怕他们不听你的;
宁致远这个案件也是一样,跟他一模一样的区域经理,还少吗?可是,最终呢,还是‘为他人做嫁衣’,这个‘他人’那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一个人就可以是‘他人’的,这天下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就没有平白无故掉下的馅饼,苹果要砸也是砸牛顿这样的人,不会是个路边的乞丐;
他们如饥食渴的想要坐上区域经理的位置,就是看上了这个位置背后的灰色收入、或者说是物质利益。没关系的,我先给你,又能怎样呢?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就是这个道理。我要的是对一个人或者某些人的掌控权,有了掌控权,还在乎那些一时的物质利益吗?
拿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我们就是像宁致远一样,处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位置上,这些人中有所谓的资本方,有各种各样的政策法规;很多东西看起来是你的,可是实际上、或者说最终是不是你的,仔细想想就知道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定要在高位套现,只认金钱的道理,当然不是说其它的形式不好,只是说其它的形式,自己能够掌控的程度比金钱都要更小,有了金钱,我们就有了选择的余地,就有了摆脱‘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个背后的‘人’的可能;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一种‘人’,‘人’与‘人’之间的肤色毛发也好、饮食习惯也好、地理位置也好、文化差异也好,或许都已经无法、或者说很难改变了,但是‘金钱’之间的这种类似鸿沟早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资本方的手段你也见识到了,打个很简单的比方来看外资的这些小伎俩:假设一个美国人,持有10万美元,2010年换成68万人民币后到中国玩上一年,在华期间消费18万元人民币;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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