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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十一岁的女孩来说,是难以言说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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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失恃,母亲奔波劳碌,父亲不知所踪,她只有收敛孩子心性,与无血缘关系的奶奶和小天哥哥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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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想走?是对苦难的留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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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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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可见法国梧桐,四季可听江涛拍岸,冗长的夏日里,穿梭于胡同深巷,上学路上随便进一家早餐店,唆一碗鸭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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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上讲,这才是于乔该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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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南方,回到妈妈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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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香虽然是个顶不着调的妈,可她终归是于乔的至亲,是于乔在这世上为数不多的有血缘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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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于乔的庇佑,也是于乔的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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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团圆后,当妈的以小营生维持家计,做女儿的早出晚归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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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乡温和度日,细碎时光中,一个老去,一个长大,这是于乔归位后,可预见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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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于乔就是不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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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非自虐般留恋苦难,于乔能想到的理由只有一个,她是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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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习惯了秋裤、羊毛裤、外裤的冬季装扮,习惯戴着耳包、拃着膀子走在咔哧咔哧的雪路上,习惯了矿中食堂的小白菜豆腐汤,习惯了那条与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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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相伴的土路,习惯了沈阳春天肆虐的风沙,习惯夏日入夜的凉爽,习惯了吃鸡架,吃炸串儿,习惯了小店里的韩式石锅拌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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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习惯了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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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的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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