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存在两个问题:(1)、该计量技
术机构虽然取得了测距仪和经纬仪的型式评价授权,但是并没有
取得全站仪的型式评价授权。所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全站仪
的型式评价任务下达给该计量技术机构是不正确的。(2)、计量
技术机构在接受任务后必须全面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
如果发现不是授权范围内的项目应该及时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反映,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新安排有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承担。
所以,计量技术机构承担不具备资质的全站仪的型式评价任务是
不正确的。
其次,在型式评价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符合《计
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要求:
1、“该技术机构
接受任务后,根据有关技术资料编写了型式评价大纲经实验室主
任审核批准后实施型式评价。”是错误的。错误之处有三点:
(1)
是首先应该考虑是否有国家统一颁布的型式评价大纲或计量检
定规程中是否有型式评价要求,如果有应该按大纲或计量检定规
程要求实施,如果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再编制型式评价大
纲;
(2)是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全面审查申请单位提交
的技术资料,并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型式评价技术规范
拟定型式评价大纲;
(3)是型式评价大纲由承担型式评价技术机
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案例
8:2017
年
6
月初,公元集团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系“公
元”品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在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查处无果
的情况下,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该企业
2016
年在南京地区的
销售额下降明显,在南京银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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