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40.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无需按比例标注。()
41.许可机关发现申请人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应当及时通知声请人。()
42.申请材料经审查,按规定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由许可机关作出许可决定。()
43.核查组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组成,不得少于3人。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申请人指定。()
44.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应当派出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现场核查工作。观察员应当支持、配合并全程观察核查组的现场核查工作,并作为核查组成员,参与对申请人生产条件的评分及核查结论的判定。()
45.观察员对现场核查程序、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现场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许可机关报告。()
4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可暂时上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207—
47.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及保健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48.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7页 / 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