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喊疼,不会求饶。
所以那天在车上,他软着嗓子说“哥你疼疼我呗”,路秦川差点受不住。
那太稀有,路秦川有时候忍不住设想使用一些狠手段逼他就范,下回是不是该绑到窗户边上。
孟礼的服软,太难得了。
差不多得了,那次车里他还说。
这种在别人嘴里听起来警告、威胁意味更多的话,从孟礼嘴里说出来,就是示弱。
喜欢。
不是喜欢孟礼,路秦川嗤之以鼻,这种演技高超没有真心的人,这种出卖身体换取利益的人,路秦川不会喜欢的,不会再喜欢。
他只是,只是喜欢孟礼的服软。
他喜欢的是征服,就像征服一辆改装车,就像征服一方红土场,他喜欢征服孟礼。
挑衅的、放浪的、难以捉摸的、野性难驯的、桀骜的,这么一个人低头、服软,向你摇尾乞怜,臣服在你身下,这样的滋味路秦川不知餍足地沉迷,食髓知味。
“大点声,”
路秦川伏在孟礼耳边,“别跟鹦鹉似的,只会学舌,搞点创新,好好叫。”
身下的人安静一瞬,果然重新调整状态咿咿呀呀叫起来,很创新很大声,路大总裁表示很满意。
路总满意了,那不能只是言语上的满意,那得是行动上的满意。
“过完年几个朋友聚一聚,你来。”
出门前路秦川对孟礼说。
孟礼懒懒的,声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