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
她又想起自己选本科专业的时候排除周围一切声音,坚定要读社会学的原因,居然只是因为讨厌经济学和文学,又提不起兴趣转理工科,更没什么抱负去做时岚期望的医生和律师,最后歪打正着,入了这行,漂泊到了这北欧苦寒之地。
“Eric,”她突然有了点聊天的兴致,把身边人摇起来,“你为什么学人类学?”
Eric睡眼惺忪地睁开眼,拧亮了床头的暖黄台灯,靠着床头看她。他最喜欢她的眼睛,尤其是偶尔露出的这种充满好奇的、天真孩童般探究的神情。其余大多数时候,她的眼睛像中立无情的摄像头,看不出什么情绪。当然,Eric认为主要在于她很美。
“你现在想聊这个?”他耸耸肩:“我学这个嘛……因为我从小就想搞明白,人们怎么决定一个地方是不是家。对我来说,这个问题从来不是想当然的。“
“现在你搞明白了吗?”
“没完全懂。”他摊开手,“但至少我得到了一份工作;而且,Kairos,我觉得有你的地方就有家的感觉。”
时之序习惯了他手到拈来的情话,也习惯了不往心里去。
她知道他家里几代都是学者,家里来访的客人不是文化批评家就是人文社科学者,他不用为生计发愁,只用追寻自己的兴趣,所以读人类学大概率只是水到渠成。
“你呢,为什么读了这样一个找不到工作的专业呢?”
时之序想了一会,才说:
“不知道……随便选的,”说完,她又补了一句:“而且,为什么说找不到工作?我在多伦多读本科那会儿在麦当劳炸薯条,干了一年。现在的话,应该可以晋升做收银员了。”
Eric被逗笑了,她的脑回路总是这么出人意料,又格外地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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