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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有背景的人,县令也不想弄得太过。毕竟这案子真要坐实了,抢劫加上放火,其罪非轻。主犯斩立决,从犯流放两千里都是轻的。
虽说滕府尹那里自然是得了满情,但高太尉那里须不好看----禁军为祸起来,到滕府尹那种级别自然不怕,可作为地方上就得掂量着。
不就是放火么,该赔偿损失就赔偿损失;失窃了三万贯么,裘家庄家大业大,又不是赔不起,就看他们愿不愿息事宁人了。
交待得如此清楚了,裘家三子若是再不知道怎么做就太不懂事了。其实当听说王伦是滕府尹的人之时,裘家三子心里先已怯了。
还是花钱消灾吧。
“小人愿意向王大官人赔罪,一应损失,便由小人等一力承担!”裘光宗作为老大,直接定下基调。
滕府尹是个庞然大物,既然踢到了铁板,直接认怂并不丢人,反而是不能及时止损才是下策。
王伦其实也等的这个结果。说起来,放火、失窃这两件事其实疑点都很多,直接的证据一个都没有,赖到裘家庄头上只是硬栽。
就是赌的对方不敢搞大,他其实还有后着,不然以后凭什么要白白地“接济”滕府尹的衙内?
不过他没要钱,而是直接开口要裘家庄的酒坊。
也就是在这时候,裘家庄才知道王伦大动干戈的目的。
村酹白酒作坊其实值不了多少钱,但榷酒的特许经营权才是一纸难求。以安仁村的地理条件,那张执照的价值何止十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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