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的原则,在安仁村招收了三十人的本地青壮年加入护院队伍;从京中西效流民中选了十个身体强健的加入商社的护卫中。
费用是相当的低廉:本村人一个月只要一贯钱,外加供吃就行;京中的流民要求更低,供衣食住就可。
没办法,百姓太穷了。
要知道随着一系列恶法的行使,原先括田所还只限京东西路一带,后来杨戬见来钱容易,更加变本加厉。京东东路、京西北路…都陆续有酷吏配合着大展鸿图,反正闹的是赵宋家的天下。
这导致失地的农民越来越多,从到东京讨生活的人逐日增加可知。安仁村民的日子也不好过,虽说靠近帝都,但税赋一个都不少。
不要被宋朝G.DP世界第一骗了,也不要总以为宋朝百姓的生活是很优雅的,那是中产以上阶级。
宋朝承袭了五代十国大部分的赋税法,仅对其中少部分苛政急税进行了修改,出于稳定社会的需求,这固然是一种惯常使用的政治手段。在“重农仰商”的自然经济时代,土地是税收的大头,宋朝的“田税”分为夏秋两季进行征收,由于承袭了五代十国的赋税制度,其也导致不同地区的赋税征收情况不尽相同。
譬如其所谓“天下之通法”是按照亩税一斗,但在江南一带执行的是依照土地品级来征收赋税,按照“夏钱秋米”的税收制度,中等田亩征税钱四文四分,税米八升,下等田税钱三文三分,税米七升四合。在田税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所谓的“加耗”,即附加税,其税收比例竟然比田税有过之而无不及。
劳动者在缴纳公粮的同时,还需要另输“头子钱”,即类似于我们如今常说的“份子钱”,这份钱一半归于官员,一半纳入公库,这在宋代各州县都是一种普遍的做法。而在南方地区,宋朝政府还规定农民每上缴一石米,还需另加二升为鼠雀耗,实际上就是变相的把官方的责任转嫁到农民身上,因此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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