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烛”,乃识之了别照境功能,“能缘”为义。凡八识对境所起之“了别”作用,皆“见分”所摄。
见分的意思就是照了,这个烛就是清楚分明。它是一个识的了别照境的功能,它是能缘,就是八识对境界所生起的见闻嗅尝觉知的了别作用,都是见分所收摄。这见分一定是心法了,不可能是色法。就是我们讲这个三能变,异熟思量了境,其实这种功能都是见分,都是属于见分的功能。这是识了别性,它的作用都属于见分所收摄。再看
自证分——谓能亲证自“见分”缘“相分”不谬,能作证故。此为识之自体,见相二分之用,皆依此而起故,亦名“自体分”。
这个自证分它有两个意义,第一个它有当这个自体的意思,它当依止义,依止,见相二分的依止。就见分是能缘相分是所缘,能缘的见分去缘相分的时候,这两个一定有一个依止处了,谁来当它的依止处呢?就自证分,所以这个自证分它有当见相二分的依止的意思,这是第一个,当这个依止义。
第二个当量果义,就见分去攀缘相分的时候,它要以自证分去当量果。这个量果这句话是印度古时候的名词,印度的当时的情况是说,我们这一念心识跟境界接触的时候,会产生一个量,这个量就是识了或者是正确的认识或者是不正确的认识;或者是现量,或者是非量。那这个量它有一个能量的一个所量的,能量的是见分,所量的是相分。这个见分去攀缘相分,这当中又有一个判定的人判断者,这个判断的就是量果,就是能量所量跟量果,就有三个东西。这个自证分能够当这个见分去攀缘相分的量果,它能够当判断抉择者。所以这个自证分有两层意思,有一个量果义有一个依止义。再看:
证自证分!谓能亲证第三自证分,缘见分而不谬故名“证自证分”。
——糅合《宗镜录》——
自证分去判定见分的时候,如何来判定自证分呢?就证自证分又能当量果,一个更微细的一个心识。不过自证分跟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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