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哪怕是李晓峰也不得不为这位身残志坚的老人鼓掌,这一手玩得是在太漂亮了。怎么个漂亮法呢?且听往下说。
先说什么呢?先说说《联合国宪
章》规定的投票问题吧,不是要民
主么?咱们就先从民
主说起。
说实话,联合国的民
主真心是有“秩序”的民
主,或者说少数人的“民
主”。联合国成立时说:国家主
权平等,联合国大会人人一票。五大流氓就想,都绝对平等了,我们牺牲那么多用血与火才打出来的国际新秩序,你们随便花钱买几个小国就直接投票把我们给推了,那还搞个茄子?
所以大流氓自然要想尽千方百计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同时又不能太“不民
主”,不能像当年的国联一样那么不公平。这里就有一个难点了,怎么实现用少数票来控制多数票呢?
最没有吃相的搞法,就是搞绝对特权,比如规定五个常任理事国手里攥着的一票等于n票。反正全世界也不到200个国家(联合国成立那会儿更少,而且也不是都加入了联合国),做一个规定,让常任理事国的一票等于几十票(不用超过50),那就算全世界其他国家都反对五大流氓,那也是通不过的。
这么搞不是不可以,但是吃相太难看。毕竟联合国建立时五大流氓可是放了话的,要建立一个真正公平合理的国家事务主导机构。这时候话音未落就打自己的脸也太不好看了。
所以这种一票等于n票的搞法是不行的。所以大流氓家里的狗头军师就想办法了,不如咱们就搞一种特殊票,这种票不能说相当于多少张普通票,但他有某种特殊效力,比如说相当于直接通或者直接否决。
直接通过票就是上面那个1=n的复数票,只是没明确n是多少,有200张普通票,n可能就是201。这种票可是牛逼,古代皇帝和近代世界范围内的独裁者可以视为拥有这种票。但在联合国,不能搞。于是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否决票,也就是所谓的大国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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