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很简单,表决呗!
关键是在这个分类表决中,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常任理事国否决它是程序性问题,它就变成了实质性问题
。这是第一重否决。
然后这个问题的讨论就按实质性问题的老路数讨论了,如果该常任反对它的内容,再次行使否决权,那这个问题就被否决掉了。这个就是第二重否决(当然某些大国抽风后,也有反用的情况,比如之前的叙利亚问题,明明是实质性问题,但美英硬是把它往程序性问题上靠,想以此绕过兔子和北极熊,但是……你以为双重否决只有你会用么,于是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这样一来,任何问题,都无法逃过常任理事国的手掌心。实质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的漏洞被踏踏实实的补上了。可能有同志要说了,那九个非常任理事国岂不是就是打酱油的,一点儿权力都没有?
呃,话也不是这么说,设置非常任理事国肯定是五大流氓挽节操和贴遮羞布的举措,但是非常任理事国的作用不仅限于此。大流氓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公平公正,只选择拥有否决权。但是安理会开会不能老是否决吧?总得要通过点决议显示存在和权威吧?
这时候非常任理事国就有用了,安理会的决议必须有九个理事国同意(且大流氓没使用否决权)才能通过。而且哪怕是五个大流氓一致同意的某项决议,从程序上说非常任理事国也能推翻,这就是所谓非常任理事国的集体否决权了。只要那几家一致反对某项决议,那五大流氓说了也不算。
当然,我们知道,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因为非常任理事国一般都是常任理事国的小弟。五个大哥都同意了,除非他们作死才会反对。而且一般五大流氓集团同意了的事项,又有谁敢不开眼的反对呢?那不是挑衅世界既得利益集团么?
不过也有同志要说了,安理会算个毛啊!美帝教训萨达姆的时候,安理会不同意又怎么样?还不是照打不误!这充分说明安理会就是个屁!只要实力够了,不当常任理事国也一样牛逼!
你要这么认为那可真心是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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