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惇失笑。
他知道秋泓家境普通,来京会试时一直住在鹤阳观里。汉宜的举子大多受同是汉宜人的大学士吴重山眷顾,因而鹤阳观下专门建了会馆,以便来往京城的学生落脚。
秋泓说他风餐露宿,完全是在夸大其词。
“诶,这不是前天馆考后的课业吗?你怎么写了这么多份?”沈惇翻看起小几上的书籍纸页。
秋泓有气无力道:“赵思同给了我二镮钱,要我帮他代笔,跟他交好的那几个知道了,都找上我了。”
沈惇立刻皱起眉:“这是什么风气?”
秋泓苦笑。
“还有,二镮钱就代笔,这价也太贱了!”沈惇随手看了两篇秋泓写的东西,忿忿道,“起码也得二两银子才行。”
“二两银子?”秋泓当即笑着伸手,“沈公给我。”
沈惇无语,他放下了庶常们的课业,又埋怨道:“我都来这么久了,还给你带了两碗加了冰的乌梅汤,你竟连杯茶都不给我倒,真是人心不古。”
秋泓坐起身,用自己的盏子,慢吞吞地给沈惇倒了半杯:“这茶叶还是庄士嘉给我的,你将就喝。”
沈惇尝了一口就眉头紧锁:“一股艾片味儿。”
“艾片清热醒脑,不然我都要被蒸熟了,还怎么给大家写文章?”秋泓夺过杯子,“你不喝我喝。”
沈惇絮叨道:“艾片性寒,喝多了伤身,你也少用些。”
“啰嗦。”秋泓一手打扇,一手端着乌梅汤轻晃,听里面冰块相撞的清脆声响,“还是沈公对我好,不像那帮没良心的,自己出去喝酒,放我一人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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