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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猛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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