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事业,都成为官吏的利益之源。
“以搜括所得经营升调,以官爵为性命,以钻刺为风俗,以贿赂为交际,以嘱托为当然,以循情为盛德,以请教为谦厚”。
即使被铨司察黜,最多也不过罢官,即使被抚按弹劾,最多不过为民,反正良田大宅,歌儿舞女,不但自己受用,连子孙的基业也已打好,区区一官,倒也无足留恋。
吏治的腐败,虽然不是甲申崩溃的主因,但绝对是崇祯自挂东南枝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
故而,齐国在太祖时期,对官员贪污之行径,实难容忍,行重典惩处,虽不至于像大明洪武皇帝那般动辄剥皮实草,大行杀戮,但亦甚严苛,不仅剥除官身,远配苦寒偏远之地,还会殃及后人(犯事官员后人不得为官府录用)。至于所贪赃所财,亦会追赃务尽,穷其亲族。
太宗继位后,一切程规皆随太祖皇帝,继续维持重典治贪之法令,使得齐国在建国初期五十多年来,基本上保持了吏治清明的局面。
其实,齐国在立基之初,因为汉洲荒僻,开创艰难,再加上人才匮乏,诸多官吏所操持事务极为繁杂沉重,为此,太祖皇帝许以厚俸,以资勉励。
随着齐国的工业化迅速推进,经济高速发展,在很短的时间里,整个帝国便积聚了大量的财富,使得国内一片欣欣向荣,繁花似锦,而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薪俸也随之不断增长。
以秦国访问官员的角度来看,齐国的官俸堪比前宋,让人闻之,无不嫉妒得发狂。
“齐国京朝官员享有固定月俸,有春冬服,有职钱,有炭蔬车马之补,还有两餐之贴。……又有茶酒厨料之给,米面羊口之给,还有日常公用使钱,外调之薪。外官则别有应际车马之费,亦有役使之资。……即使小官书吏者,也应有茶汤之钱,给薪优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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