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七日清晨,胡云曦是被窗台上的麻雀闹醒的。
梅雨季的雨歇了半日,晨光透过纱帘漏进来,在浅灰色的床罩上织出菱形光斑。
她翻个身,碰到朱凯旭搭在腰间的手——这双手昨天还捏着热毛巾给她敷膝盖,此刻掌心还沾着点艾草香,是昨夜她把朱母给的艾草包塞在他枕头下的缘故。
“醒了?”朱凯旭的声音带着刚醒的哑,手指在她腰侧轻轻挠了两下,“今天不是说要去社区调解张奶奶的房产纠纷?
我把杂粮粥温在锅里了。”
胡云曦撑起身子,发梢扫过他锁骨上的小痣——那是去年爬云雾山时被野棘划的,现在淡得只剩个浅印。
“改到下午了。”她掀开薄被下床,棉拖鞋踩在地板上发出轻响,“明远说周建国的调解款到账通知要当面签,约了十点。”
走到玄关时,她瞥见矮脚凳上躺着个牛皮纸信封。
信封边角有点卷,邮戳是“青山镇”,日期是六月五日。
收信人写着“明曦法律工作室胡云曦律师”,字迹是钢笔写的,捺脚带点抖,像老年人握不稳笔的样子。
“早上物业放门口的。”朱凯旭穿着蓝条纹睡衣晃过来,往她手里塞了杯温牛奶,“我闻着有股松香味,像是用老信纸写的。”
胡云曦捏了捏信封,里面有张薄纸。她撕开封口,抽出信纸——是张泛黄的稿纸,每页四边都裁得齐整,显然用了尺子。
第一行字就让她眉尾一跳:“胡律师,我是青山村的周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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