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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败的土屋里。土墙上坑坑洼洼,到处是裂缝,风从缝里灌进来,呜呜地响,像是有人在哭。地上铺着些干枯的茅草,散发着霉味,十几个伤兵横七竖八地躺在上面,大多闭着眼,脸色苍白得像纸,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证明他们还活着。
屋角堆着几个破陶瓮,有一个倒在地上,滚出几粒干瘪的粟米,被一只瘸腿的老母鸡啄食着。那鸡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脖子上的毛都掉光了,看见韩成功望过来,警惕地缩了缩脖子,却舍不得离开那几粒救命的粮食。
这就是他醒来的世界。没有消毒水味,没有白大褂,没有妻子打来的问候电话,只有血腥味、霉味和挥之不去的绝望。
“水……”
一个微弱的声音从墙角传来。韩成功循声望去,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右腿不自然地扭曲着,裤管早已被血浸透,结成硬邦邦的壳。他认得这少年,记忆碎片里有他——狗子,徐州老乡,去年刚从军,爹娘都被羯狗杀了,是原身把他从死人堆里拉出来的。
花如月连忙起身,从一个半埋在土里的瓦罐里舀出半碗水,走到狗子身边,小心地喂他喝。狗子的嘴唇干裂得像老树皮,水一沾到嘴唇,他就贪婪地吮吸起来,浑浊的眼睛里却没什么神采。
“如月,”韩成功叫住她,“我昏迷多久了?”
“三天了。”花如月走回来,眼眶又红了,“你流了好多血,我以为……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她说着,声音哽咽起来,赶紧别过头去,用袖子擦了擦眼睛。
三天。韩成功心里默念着这个数字。三天前,他还是那个在沪市雨夜开网约车的韩成功,担心着房贷,惦记着妻儿;三天后,他成了这个在晋末乱世里挣扎求生的韩成功,胳膊上开了道见骨的伤口,身边是一群等着他救命的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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