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点人数,救治伤员。”李云龙抹了把嘴,声音里带着点疲惫。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土地,红色的血混着黑色的泥,像幅难看的画。“告诉伙房,中午加个菜,给弟兄们炖锅肉。”
战壕里突然爆发出一阵欢呼,士兵们从掩体后跳出来,有的互相捶着肩膀,有的举着步枪朝天射击,还有个老射手,摩挲着发烫的枪管,哭得像个孩子。
李云龙没笑,他走到一个牺牲的士兵身边,那士兵胸口有个血窟窿,手里还紧紧攥着步枪。李云龙把他的手掰开,合上他的眼睛,动作轻得像在怕惊醒他。
“连长,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个英国军官的日记本。”小王拿着个皮本子跑过来,封面烫着个金色的徽章。李云龙接过来,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为了帝国的荣耀,我将征服这片蛮荒的土地。”
他嗤笑一声,把日记本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荣耀?在这片土地上,只有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谈荣耀。”
远处的悉尼城在晨雾中露出轮廓,教堂的尖顶刺破云层,像根指向天空的手指。李云龙知道,这只是开始,格兰特不会善罢甘休,约翰国的援军迟早会来。但他不怕,他的第一连还在,他的毛瑟步枪还能响,他的神枪手还能瞄准。只要这丘陵还在,这土地还在,他李云龙,就会像块钉子一样,钉在这里,谁也别想拔走。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金色的阳光洒在悉尼南郊的丘陵上,把战壕里的积水照得像碎金子。李云龙蹲在战壕沿上,又卷了支喇叭筒,火光照亮他眼里的光,那光里,有骄傲,有坚定,还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橡树林里的神枪手们正趁着阳光检查枪械,枪管上的麻布被露水浸得发沉,却掩不住那一道道被手指磨出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