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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雪也是相貌柔和的类型,但他眉目深邃鼻唇精致更有女气。日常描眉装扮,连声音都可以掐得尖细,若不知底细还真是辨别不出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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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眼前这个人长相浓艳——五官都美得极其张扬,狭长的丹凤眼,浓密而长的眼睫,弯翘的睫毛把眸子衬得越发深邃,挺直的鼻梁,和白皙得有些森然的皮肤对比鲜明红而薄的唇——这样的长相却不会让人认错男女,十足少年人的桀骜与冷冽,艳而不媚,如金石而非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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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约头一次直观地认识到,浓艳二字并非女性专有的形容,男人也可以相貌夺目。再配合上那身红衣,可以称得上勾魂摄魄乱人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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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野外的菌子越艳丽越鲜美,毒性也越强。花里胡哨的蛇多半有剧毒,咬一口就要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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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真的好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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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约低头走路,将开得正好的菊花一朵朵揪下脑袋,轻便地塞进袖子里,茎梗扔了于是腾出双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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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紧张恐惧是假的,毕竟对方杀人不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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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约鼻子很灵,方才几乎是瞬间就凭气味认出了眼前人就是昨日在登芳阁杀死刘康的真凶,所以才说他们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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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挑着听雪离开卧房的间隙干脆利落杀了人,还从容自若地下楼从前门出去,心态不是一般的沉稳。能把质软的银簪用得那样凌厉精准,身手高深莫测,来头也一定不简单。大概是杀人灭口的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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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结论并不难推出。因此,办案的典史才放弃了追查,“从善如流”地接受了萧约提示的“意外身亡”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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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走在前头的人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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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萧约应声抬头,很快反应过来,“哦,你别多想,我没有专门探寻你的踪迹,在这里再见纯粹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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