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坏人,我只是过来徒步的,但我迷路了,我好不容易才从森林里走出来,我跟她说我的朋友受了伤,我需要药品和水。
老太太一边皱眉一边请我进门,可能是看我面善,也可能是出于害怕,她悉数满足了我的请求,还额外给了我一双鞋。
她的尺码比我略微大些,但比起高跟鞋或者光脚来说,好了不止一万倍。
我没在老太太的房子里多待,拿着她给我的东西,一路疾奔回了严靳身边。他的脸色很不好看,我觉得他随时又要昏睡过去了。
我把消炎药塞到他嘴里,给他灌了一口水,他咳嗽了几声。我用剪刀剪开手帕和衣物,血痂和液体、织物混粘连在一起,看得我头皮发麻。他胳膊上的创面太恐怖了,绝对不是树枝石头剐蹭留下的。
我用现成的东西帮他清洗伤口,按照常识,进行了简单包扎。他痛得眉头紧皱,陡然睁开了眼睛。
我忙问他感觉怎么样,他问我身上是不是有烟。
我给他点燃了一根,又拿出手机准备打救护车。
他颤抖着吸了一口,对我摇头,他说:“这里不安全,先回华盛顿。”
不知道他拨了谁的电话,一个多小时后,有个华人模样的男人开车过来,把我们送到了华盛顿一处私人诊所。我不了解具体情况,很担心多说多错,去诊所的路上,一句多余的话都没问,其实那个司机还挺彬彬有礼的。不仅彬彬有礼,还很细心,他甚至还折返回来,给我们准备了崭新的衣物。
严靳处理完伤口,昏睡了大半天,晚上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烧了。他用那双疲惫的眼睛注视着我,他说:“你救了我的命。”
我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正想要战术性喝水。手机响了,我接起来。电话接通,我自然地“喂”了一声,对面陷入寂静,我侧头一看才发现,我接了严靳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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