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跟姜星火的“致良知”还不太一样,姜星火只把“致良知”当做心性论的道德准则和道德修养方法,而王阳明则是把“良知”纳入了本体论范畴,这跟姜星火的物质世界一元论是截然相反的。
因此,如果从心学本体论的视角来看,“良知即独知”,契证内赋予主体的良知,惟己独知,若无实地工夫来诠释此独知之本体,则本体将窒息于身体里同样,若无切实可靠的方法论来支撑这一本体的伸展,则必然沦为谈玄说妙的东西。
“良知即独知”这一命题,在理论上存在多种诠释可能,亦是流弊造成的根源之一。
所以,姜星火先设定了“先天之知”即是真理,而真理要通过实践来探求,也就是“致良知”这个方法论,从而完成了逻辑闭环,规避掉了王阳明心学的种种弊端。
而后,就是现在的事情,姜星火需要提出一个完整的方法论,用来给普罗大众使用,教会他们如何用标准的步骤去“致良知”。
姜星火抬头望着天空,缓慢地说道:“其一,曰慎独。”
“慎独”一说,出自先秦儒学诸多经典,譬如《大学诚意》记载“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中庸首章》记载“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慎独”在先秦儒学的语境里,即主体在社会道德实践中,须时时刻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审慎心态,即便是在隐微之处也不放松,要切实地做道德实践工夫。
汉代著名大儒郑玄在《中庸首章》处对慎独做了释义“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为不见睹,不见闻,则必肆尽其情也,闲居者,独处也”,也就是说君子即使在独处之时,也应持守谨慎,这种释义有些字面意思的感觉了,少了几分微言大义的内涵.但在经学时代,儒者多着力于寻章摘句、考据训诂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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