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着那个挂件,学着颜易的样子把它套进无名指里,挂在眼前拨弄。猫爪的每一次晃动都像踩在他心底的某根弦上。
弦音响起一次,他就想颜易一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理感受。分明知道颜易就在外头,他脑子里却不合时宜地迸现出想念这个词。
当情绪过于汹涌澎湃,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时,思念就会倾涌而出。
它杂糅了喜欢、爱和时刻想靠近、将距离缩到最短也犹觉得不够的欲望。
思念入骨的时候,会想把对方融进骨血里。
在猫爪的摆动将近停歇时,岑以白掀开被子,赤脚踩着地板去找他心里所想的那个人。
他原先是想寻个由头好好质问一番的,但是到了厨房门口,他又变得踌躇不前,恰好对上颜易望过来的明亮笑颜,便更加支吾了。
他得了一种看到颜易就脸红心跳的病。
颜易正想问他怎么了,眸光一转,瞥见他光着的脚,登时眉头轻蹙:“地上那么凉,又不好好穿鞋。”
岑以白脑子滴溜转,思考要怎么应付过去,下一秒就冒出一个想法——他往前一迈,索性伸出一只脚踩到颜易的棉拖鞋背上,而后抬起眼睛观察颜易的反应,见对方没有恼的迹象,他放下心,双手搭在颜易肩膀上借力,把另一只脚也踩了上去。
“这样就不凉了。”
他扬起脑袋跟颜易对视,脸上的骄傲几乎要溢出来。
颜易捏住他的鼻尖左右晃,被这么挂着也没说什么,两只脚缓慢地交替往前迈,把某只懒猫运送到客厅的沙发上才停下。
岑以白亮出握在掌心里的挂件:“这是不是拿我的毛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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