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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穿着层层叠叠的蕾丝裙,花边和蝴蝶结缀满,直直地盯着镜头看,脸上流露出某种讥讽又淡薄的神色,与小小的身形相比有种割裂感,脸上好像写着“我是傻逼”四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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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傻逼看到现在我混成这个样,应该也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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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能说的不多,不太想赘述;关于我哥,那就是说来话长,如果哪天某个人问:“你哥怎么样?”,我能慢条斯理地给他沏一壶茶,拉着他大聊个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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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想过哪天给自己写自传,动了笔,发现一共一千字,八九百字是我哥,不写了,干脆改成我哥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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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这个人,“卜千秋”这三个字,贯穿我的一生,揉进我的血脉,不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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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体里流着彼此另一方一半的血,照镜子时发现自己是对方的影子,我们血脉相连密不可分,犹如树藤纠葛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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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身上那层薄薄的肌肉其实是打出来的。托我妈的福,他读的是国际学校,那时卜盛辉不过一个普通的卜家分支,成不了什么气候,他儿子在学校自然免不了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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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每周都打架,带血的校服扔在洗衣机里————我哥那时候总不记得妈走后已经没人帮他洗了,所以当他发现校服没洗时,立在洗衣机前难堪又酸楚,神色几乎可以用脆弱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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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卜盛辉不知抽什么风,突然做大了企业,这种打架的情况才好一点——当然,那时的哥哥已经不怎么穿带血的校服了,因为没人帮他洗,所以小小的少年想赢的欲望格外强烈,我没见过他打架,也想象不了,一想只觉心疼,心里的某个地方像被针扎了一样细细密密的疼,酸软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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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哥的青春期,像下过雨后潮湿的跑道,空气里翻涌出泥土的清香和铁锈气,他没得什么中二病,也没经历过什么家庭温情,自然也不知道考得好被奖励是什么滋味,但是这些东西,别人有的,没有的,他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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