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映在供桌后陈先生布满皱纹的脸上。庙外的市井喧嚣隔着门板传来,模糊又真切,像一张巨大的网,正把他一点点拖进更深的地方。
魏珩一边往火里添柴,一边想,原来活着这么难。难到要为半块发霉的窝头打架,要为别人不要的东西弯一百次腰,要在看见干净的斗篷时,下意识地想钻进泥里藏起来。
他得活着,还得带着先生一起活着。哪怕活得像条在泥里打滚的狗。
这种生活持续了三四年到我九岁我在栎阳镇的泥里滚了三年。
九岁那年,陈先生的腿还能勉强拖着走,我就牵着他的袖管,在瓦碴巷口晒太阳。他教我认“天”“地”“人”,字写在捡来的废纸背面,墨是锅底灰混着井水调的。有回写“人”字,我的手抖得厉害,他攥着我的手往纸上按,“笔要沉,人要稳”,话音刚落就猛咳起来,咳得背都驼成了虾米。那天我第一次学着去粉浆街蹲守,等店家倒泔水时抢了半块带馊味的米糕,塞给先生时,他盯着我被踢红的膝盖,半天没说出话。
十岁的冬天来得早,井台结了冰,我去打水时摔了跤,木桶裂了道缝。只能用破碗一趟趟往破庙挪,水洒在衣襟上,冻成了冰碴。陈先生的咳嗽越来越重,夜里总蜷在草堆里哼,像被风刮的破锣。我开始往牲畜街跑,帮人牵牲口、扫粪便,换些别人不要的麦麸。有回被马踢了胸口,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赶车的汉子只骂了句“晦气”,甩甩鞭子走了。我爬起来摸了摸怀里的麦麸,没洒,就咧了咧嘴——先生能喝上稠点的糊糊了。
十一岁那年麦收,天热得连风都带着火。我帮西头王大户割了半晌麦子,换了两个热窝头,揣在怀里往破庙走。路过粉浆街拐角,见个穿青布褂子的妇人正蹲在地上,手里的竹篮倒了,里面的咸菜坛子摔裂了缝,黄澄澄的汤汁浸了一地。
她不是那种穿绫罗绸缎的富户,就是镇上开杂货铺的刘婶,平时总在柜台后拨算盘,见了我这种捡破烂的,顶多是眼皮抬一下,不笑,也不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