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撒了把细盐轻轻揉搓,盐粒能吸走表皮的杂质,比直接焯水更干净。
等表皮泛出白沫,捞起猪蹄用清水冲净,用刀仔细剔去边缘的油皮,只留下肥瘦均匀的部分,剁成寸许见方的块。
水没过猪蹄,丢进块拍碎的姜,倒上小半碗黄酒,大火烧开后撇去浮沫。
等汤面清亮了把火调小,盖上砂锅盖,只留一道细缝让热气慢慢煨着。
提前泡了三个时辰的黄豆胖乎乎的,江茉抓了一把放在手心,挑出几粒发皱的,剩下的放进清水里淘洗两遍。
等砂锅里的猪蹄炖得能用筷子戳出浅痕,加入黄豆,再从陶罐里捻一块陈皮,温水泡软后撕成细条放进去。
陈皮带着清苦的香气,最能中和肉腻。
最后江茉取了颗蜜枣,去核后切成小块丢进汤里,盖上盖子继续炖,这次连缝隙都盖严了,只让汤汁在里面咕嘟着,把所有味道都熬进肉里。
一个时辰后。
江茉掀开锅盖,醇厚的香气立刻漫了开来。
不是浓重的肉腥,带着点淡淡的甜,混着黄豆的清味,闻着就让人胃里发暖。
她用筷子夹起一块猪蹄,轻轻一抿,肉就从骨头上滑下来,筋络带着点韧劲。
汤汁熬得浓稠,在勺壁上挂着薄薄一层,呈漂亮的乳白色。
“这是用黄豆炖的猪蹄。”
江茉端着砂锅放到康婆子桌上,用小银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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