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民随波漂流,靠打渔或者运货营生,吃了上顿没下顿。最盼望的是,能在岸上安个家,吃饭有着落。若能让幼童读书识几个字,再好不过。”丹初点点头,说道:“你回答的很好。再问一个问题,你当水兵之后,家眷可好,吃的、住的都安排好了吗?”
那水手看了下阮廷峰,阮廷峰正要代他回答,丹初却摆摆手,示意由水手说。
水手只好说道:“我家里人口少,只有一个婆娘,两个孩子。在水师标当差,伙食比步兵还好,我顿顿都能吃饱,当兵五个月,还胖了几斤。家眷那边,军中每月发两斗米,也可以吃饱饭。”
丹初眉头一皱,知道水手在说假话。按赤军制度,百姓家中一个家丁当兵,月给米两斗。
两斗合成今制,也就是二十五斤。这年头百姓普遍营养不良,谷物摄入不足。二十五斤大米,可以养活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幼童。
“你在水师营,最盼望的是什么?”
“最想立下战功,家里就能多发点禄米。”
当初赤军制定两斗大米的补贴标准,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让一个兵丁可以养活一个成年家眷、一个幼童。
在贫穷的广西,在这兵戈不断的乱世,这项政策很有吸引力,百姓参军很是踊跃。
但平心而论,这种标准太低了。要知道,满清兵部已经初步厘定了八旗、绿营军饷。顺治元年(崇祯十七年、1644年),八旗初定军饷,标准参照的是明朝边军中最精锐、待遇最优厚的家丁。
最常见的马甲,也就是骑兵,每月俸银为3两,禄米每季一发,全年4石8斗。步甲每月俸银为2两,禄米与马甲相同。至于骁骑、护军、前锋、亲军等天子亲军,军饷更为优厚,每月俸银达到4两,禄米与马甲、步甲相同。
清初银贵,八旗这种丰厚的饷银,外加战争劫掠,足以让全家过上富足的生活。
尤其是,骁骑、护军、前锋、亲军营兵的军饷标准,已与七品知县相当。这种丰厚的军饷给清初财政造成了极重的负担,以致入不敷出,八旗军饷也屡有调整。但起初定的高,后期就难以再削减,清廷只能用变通花样,或减饷银、增禄米,或增饷银、减禄米,总的标准不降反增。
绿营虽是后娘养的,标准也不低。顺治元年,规定各镇马兵月给饷银1.5两,战兵、守兵给1两,月给米4斗。与八旗一样,绿营军饷也屡有变化。顺治四年,规定马兵月饷2两,战兵、守兵各1两,月米增至5斗。顺治五年,又将绿营兵丁月米减为3斗。此后,绿营月饷和禄米再未变动,成为定制,直至清朝灭亡。
眼下,正是永历三年,也即顺治六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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