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稿纸,朗声念道:“……陈邦傅攘反正之伐,猎为己功,遂晋上公,为天下所笑,此一可斩也。
“……以居守之旨,行敕守之敕可乎?有此敕是交通干乱政之禁,无此敕则矫诏犯不法之诛……封疆可以割裂,天子则成寄生,是可忍孰不可忍?此二可斩也。
“……”
钱秉镫说金堡是一把利剑,用得好足以斩妖除魔。今日看他这篇文章,果然是字字见血,酣畅淋漓,把陈邦傅骂得狗血淋头。听者亦受感染,恨不得把陈邦傅碎尸万段。
丹初很满意,耐心听金堡读完,问道:“卿所言,可有证据?”
“回大将军,证据不胜枚举。譬如,他曾通款鞑子,派使向佟养甲、宁夏王请降,有证据二。一为请降密书,盖有思恩侯之印。二为瑞国公杜永和,时为宁夏王中军,曾与闻此事,可作人证。其余证据,大将军可一一阅视。”
赤军抬进一筐陈邦傅的罪证,众人才知道,丹初有意要为难陈邦傅。不少人内心暗地见好,马吉翔、郭登第等人见事不关己,终于放下心来,赶紧与陈邦傅划清界线。
只有陈曾禹苦苦哀求,不断辩解。
“且不论十五可斩,陈邦傅污蔑刘国昌谋反,不顾鞑子在前,悍然火并,就足以定为死罪。本帅为援剿大将军,有节制诸镇之权,有尚方宝剑便宜行事。
“陈曾禹,你就代你父亲受罪吧。本帅念你是个伯爵,秉承父命行事,对你从宽发落。来人,赏罚三百军棍,立即执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