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集援军,各地兵马见赤军势大,大多逡巡不前。倒是琼州熟黎颇为踊跃,从吴川所挺军向高州进发。
熟黎僻居海外,擅使毒箭,自以为骁勇善战。赤军则以火枪迎敌,在毒箭射程之外抢先开火。
十四日,赤军用火枪大败熟黎,高州援军断绝。
情报局加紧策反守军,岑丹初向李明忠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李明忠让出廉州、琼州、雷州三府。作为条件,李明忠可以保留高州一府。
十六日,城西守军向赤军纳款请降。同日,李明忠见大势已去,纳城投降。
岑丹初履行承诺,许李明忠继续镇守高州,所部陆师收编为守备标,额定三千人,李明忠兼任标统。水师邓耀部收编为赤军,定番号为水师第二协第七标,以邓耀为标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