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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企业的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
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
范》(GB23790)中第
4
和第
5
条款的相关规定。(
)
51.企业的生产辅助设施只包括原辅料仓库、材料仓库、成
品仓库。(
)
52.企业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原辅料应按规定就地销毁或返
厂。(
)
53.企业对生产时遇到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情况应有紧急
情况应急预案,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预案中应规定过程产品的
处置办法。(
)
54.企业对召回的产品可自行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
等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形成
产品召回报告。(
)
55.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
人。(
)
56.企业建立的台账和生产过程的重要记录,保存期为
2
年,
以备查和追溯。
57.企业建立的台账和生产过程的重要记录包括:进货验收,
场地和设备清洁,出厂,产品检验等记录,同时包括投诉,不合
格原料及产品处理等记录。但不包括对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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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企业建立原辅料检测、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的管理制度,
即对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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