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共
10
题)
案例
1:某企业只有包装场地、工序及设备,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发放婴幼儿配方乳粉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案例
1
答: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
的要求,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
不予生产许可。
案例
2:某企业由
A
地迁入到
B
地,B
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
门按照企业变更程序给予该企业变更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这
种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案例
2
答:不符合要求。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
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十九条(五)规定“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许
可机关应当依照本通则的规定组织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的相关规定,B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新开办的程序对
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案例
3:某企业只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而不生产婴幼
儿配方乳粉的最终产品,当地监管部门未给该企业核发婴幼儿配
方乳粉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案例
3
答:符合要求。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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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的要求,企业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不生产&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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