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斗蛐蛐的劲儿都没有,还想在宫里争宠?倒不如趁早求个恩典,去给太后娘娘抄经念佛,省得哪天被人撕了皮,还不知道是谁动的手。”
话音未落,街角客栈二楼突然传来低低的笑声。
沈扶歌抬头望去,只见雕花木栏后站着个穿墨绿锦袍的男子,腰间坠着块羊脂玉佩,正倚着栏杆朝她举杯,琥珀色酒液在阳光下泛着光。
“姑娘的嘴真利索。”男子扬了扬眉,声音带着几分慵懒。
他身后站着个戴斗笠的侍卫,正低头在他耳边低语。
沈扶歌挑眉,指尖划过腰间锦囊上的缠枝纹:“公子躲在楼上嚼舌根,倒像个深闺里的小娘子。”
话落忽然瞥见对方腰间羊脂玉佩,又补一句,“不过这玉佩成色倒不错,若拿来换胭脂水粉,够给李二姑娘买十斤螺子黛了。”
不等男子反应,转身往胭脂铺走。
“主子,那女子是刑部尚书沈大人的女儿。”
侍卫望着她的背影,压低声音道,“属下查过,确实在太后拟定的选秀名册上。”
萧承煜转动着手中玉杯,想起方才那记耳光的干脆利落,还有她眼尾那颗朱砂痣。
像落在宣纸上的一滴朱砂墨,浓艳得能浸透整张素笺。
西北潜逃的线索断在京城,他微服查访三日,却不想在这朱雀街遇见只带刺的花。
“这姑娘打人倒像练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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