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帕是所熏,烟跟手帕两个要同时现前,才能够构成熏习义;你说你有烟的时候手帕还没有出现,等到烟消失了手帕出现了,这两个不是在同一个时间和合性,不能构成熏习义。你前一念已经消失了,后念才生起,这个是大小乘所共许的等无间缘,前一念的灭是后一念生起的一个因缘。那么前一念已经消失了,怎么能够熏习下一念呢?这第一念跟第二念两个没有同时存在,不能构成熏习的一种意义。这第一个,就是熏习义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能熏、所熏要有和合性。
其次,就着所熏的这个心识来说呢,它要有容受性,它对于善恶的功能要能够包容。你把善的功能熏过来,我能够接受;你把恶的功能熏过来,我也接受。么这个条件,必须这个所熏的心识是无记的。而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得出来,第六意识有时起善、有时候起恶,它只有能熏的功能,没有所熏的功能。所以说以第六意识当持种心不能成立。
第一个,第六意识自己熏习自己,前一念跟第二念不能够同时存在;其次,第六意识只能够当能熏,它是通善通恶,不能当所熏。所以这个意思,前六识是没有持种的功能。那么第七意识呢,它的道理也是这样,它也是前念引生后念。第七意识的无记性带着一种杂染性,有覆无记,所以它也不能够完全有容受性,所以它也不能够当所熏。
因此我们就可以从理论上来判断,就是在你第六意识造善造恶的时候,有一个心识它不造善也不造恶,而跟第八识的同时运转,接受第六意识的功能的熏习。就是说第六意识造善造恶的时候,同时有一个明了性存在。它不造善也不造恶,但是它能够同时地把你善恶的功能接收过来。而这个功能就是谁呢?正是第八识,因为它的无记性,因为它能够跟第六意识和合而转;它有和合性、有容受性。这个就是持种心,从持种心的这样的一个义理,我们可以证明有第八识的存在。这个是约因相,因果的里面的因相;二三四都是约果相。
[二、异熟心]:前面的持种,是把善功能、恶功能吸收下来,变成种子;异熟就是说,这个心识又能够把种子变现一期的果报。我们从十二因缘来看,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说我们这个生命的开始是怎么回事呢?就是一念的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