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素。”程朝看着阮楚白的衣服道。
只有衣摆处有绚丽的金色纹路,仔细看才能发现是一轮又一轮各种形状的明月,内敛素净,这让看惯了五颜六色锦衣华服的程朝不太习惯。
阮楚白不反驳,静静等待着他接下来的动作。
程朝低头,找了一阵,终于在被摔成碎片的酒坛边找到一团先前放的朱砂。
没有被水润湿过的朱砂是画不了画的,于是程朝伸出舌头舔了舔朱砂,舌尖与唇上立刻沾染上艳丽的红色,比他原先的唇色还要红。可是即使这样,直接涂在阮楚白衣服上的朱砂仍然达不到程朝想要的效果,他被酒精迷惑的大脑变得又蠢又直接,又舔了一下朱砂,然后去吻阮楚白的衣襟。
阮楚白衣袖处露出来的一截手腕,上面明显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还缺墨水。”程朝眯着醉眼道。
阮楚白僵硬地站着,看着程朝转身离开,又很快回来,手里稳稳端着砚台和毛笔。这两样东西是从最近的地方强抢来的,砚台的边角在争抢中磕了一下,但砚台里的墨水半点也未洒出去,又被稳稳地放在地上。
阮楚白知道他的用意,试图反抗,弱弱地喊了一声:“你别……”明明一伸手就能压制住程朝,他却舍不得。
为这片刻虚假的温存,为这难得的笑容。
程朝盘腿坐在地上,拉着他的袖子,用毛笔绘画,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只栩栩如生仙鹤的形态。等画完,他用手蹭了蹭脸,脸颊处落了一道漆黑的墨痕。
程朝原地坐了会儿,因为脸上这墨痕不开心了,站起来,用毛笔在阮楚白脸上也添了一道。
他比阮楚白要矮一点,必须踮起脚才能碰到阮楚白的脸。这一踮脚,两人的距离贴得更近,是一种随时都能亲上的距离。
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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