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强拿着母亲起草的保证书,上面写着——
王家峪生产队责任制保证书
一、严格执行生产队的“包产到组责任制。”
二、服从组长的领导,执行队委会的决定。
三、组长是本组落实责任制的主事人,是奖惩对象,奖惩政策由队委会和各组组长集体研究决定。
四、队委会成员和各组组长,要带头执行责任制和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先完成征购任务,再缴足生产队的,剩下的组内自行分配。
六、年终分红以小组为单元,有关政策由队委会和各组组长集体研究决定,全队统一,由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所有人员必须服从。
七、本保证书是生产队的秘密,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八、一旦泄密,上级追查下来,由队委会成员和各位组长共同承担责任。
各户代表签字:
各组组长签字:
队委会成员签字:
1978年1月
日
玉强看完,对母亲说:“挺好,您把‘以小组为核算单位’这个问题处理得很棒,既没有这么提,也表达了这个意思。”
“这个问题太大,过去有很多人在这方面摔了跟头,必须要慎之又慎,否则,队委会上也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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