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的森林中。
祁昼的嗓音像秋日的流水,低沉、温凉。
我没有驻足,低头步入包厢,将香槟放在每个人面前。
——最左边那杯,我留给坐在包厢中央的祁昼。
祁昼似乎沉浸在曲子中,自然也没有注意到我这个毫不起眼的服务生。
话说回来,我既然敢来这里,便是自信他认不出我。
十年过去,少年和青年男人的骨相原本就有变化。再加上我头部受伤也殃及面部,做了手术,整体轮廓柔和了许多,与先前更是不同。
类似的情况,喉部的伤虽然没让我嘶哑失语,却也多少改变了嗓音。
退一万步说,即使我现在皮相一般无二,单凭迥异的气质,我觉得就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也认不出我,更何况祁昼了。
这倒并不是个比喻。很巧,竟然包厢里的三人我都认识,有一位还真算是我的便宜发小,或者说从前的跟班更为准确。
祁昼左侧的男人穿着花衬衫,左手一排三个大珠宝戒指,把宝格丽戴出了土匪的效果,正是我的暴发户发小,徐立发。
而祁昼右边那位是个女人。
我将酒杯放完后,侍立在旁。包厢宽阔,因此低眉顺目的我就像一株安静蛰伏的食人花,丝毫不引人注意。
北欧歌曲中的间奏都特别长,歌曲间隙,他们闲聊了几句。
徐立发提到了一个名叫周灼的男人。周灼死在十年前。前几天是他的忌日,徐立发用这个理由约祁昼出来,还带上了自己的堂妹,一起来到这个酒吧。
很好,这是什么?年轻人的新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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